广东肇庆
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,是所实施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。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: ;
1.参与编制监理规划,编制监理实施细则。 ;
2.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。 ;
3.预审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、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总进度计划、年施工进度计划、专项施工进度计划、资金流计划。 ;
4.预审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、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。 ;
5.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核查施工图纸。 ;
6.审批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、施工措施计划、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。 ;
7.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;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成功;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,专项检测试验方案,并确认试验成果。 ;
8.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。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,签发一般监理指示和通知。 ;
9.核查承包人报验的进场原材料、中间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;核验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;复核工程施工质量;参与或组织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。 ;
10.检查、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,指示承包人纠正违规行为;情节严重时,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。
2024-12-1